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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法规研究室(含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)

1.履行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职能,组织全国动物防疫标准的制修订和宣传工作。
2.开展国内外动物卫生标准研究,建立或修订我国动物防疫标准体系。
3.收集国际动物卫生法律法规,开展国内外动物卫生法规研究,并提供相关咨询。
4.收集WTO/SPS相关法规及案例,开展动物卫生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,并提供相关咨询。
5.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请访问标准法规研究室的独立网站,网址:http://std.epizoo.org(中国动物防疫标准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