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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
党委 

1.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执行党中央、农业部党组、青岛市委和中心党组的决议,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围绕中心的任务开展工作。
2.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。
3.负责党支部和党员的管理工作,做好党员发展工作。
4.协助人事部门对职工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。
5.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负责精神文明建设。
6.全面履行“保护、惩处、监督、教育”职能,对党员进行监督,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
7.领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工委等群众组织,支持这些组织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8.协助中心党组做好统战工作。
9.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