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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(离退休工作处)


1.负责中心人事劳动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,拟定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政策、规定,并监督实施。
2.负责组织做好中心内设机构的职能配置、人员和岗位编制工作。
3.负责起草中心人事劳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4.负责组织做好职工的职位分类、考核、培训、任免、调配、奖惩、聘用、辞退、职称申报评定工作。
5.负责做好劳动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6.负责拟定职工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,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。
7.负责中心的组织人事统计和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8.负责组织做好出国(境)人员的审查、政审和报批工作。
9.协助中心党组做好干部的培养、考察、选拔、使用和后备干部工作。
10.负责组织做好计划生育和干部保健、查体工作。
11.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