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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


1.负责中心治安、消防、安全保卫、环卫、绿化的计划、监督、检查和剧毒品、动物房的管理工作。
2.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。
3.负责承办与地方政府及其办事部门的联络工作。
4.负责房产、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5.负责水、电、暖气的管理及费用的审核、结算工作。
6.负责车辆管理工作。
7.负责收发传达工作。
8.负责红岛基地的管理工作。
9.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