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处
1.负责中心治安、消防、安全保卫、环卫、绿化的计划、监督、检查和剧毒品、动物房的管理工作。 2.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。 3.负责承办与地方政府及其办事部门的联络工作。 4.负责房产、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。 5.负责水、电、暖气的管理及费用的审核、结算工作。 6.负责车辆管理工作。 7.负责收发传达工作。 8.负责红岛基地的管理工作。 9.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