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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职责:

 工作项目:

 1 .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在所党组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
 2 .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参加调节处理劳动争议,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。

 3 .加强工会自身建设,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、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,开展文体活动。

 4 .管理好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及财务工作。

 工作概述:

 1 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,在所党组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
 2 .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组织职工参与本所的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深入群众,调查研究,参加调节处理劳动争议,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。

 3 .加强工会自身建设,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“四有教育”,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、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,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。

 4 .依照《工会法》和有关规定,管理好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及财务工作。

 联系电话: 5644088

 联 系 人:洪 玮